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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侮辱古代“婚房传统”行吗

2012-6-27 14:32| 查看: 238752| 评论: 0|原作者: 李开周

摘要: 某些“专家”总是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信口开河,胆大如斗。动辄“有史以来”怎样怎样,“自古以来”如何如何,把一时观察的所得,拔高为永恒的真理,把最近几十年才有的现象,放大成“几千年来的传统”。我们中国有很多传统,但绝对不包括“结婚必须买房”这个所谓的传 ...

很明显,我们现代人完全颠覆了宋朝的传统,我们要求娶媳妇必须先买房,而房子的价格又长期居高不下,导致低收入家庭为了儿子结婚不得不倾家荡产。宋朝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我们“嫁女必责房于男方”,换句话说,就是嫁女儿之前,总要看男方有没有买房子,没房子的男人就等着打光棍吧!

甭说宋朝,就是离我们很近的民国时期,也不存在买婚房的习俗。

民国时期的鲁迅跟许广平结婚,没有买房,生了周海婴以后,还是没有买房,他一家三口在上海住了很多年,一直是租房住。在许广平之前,鲁迅跟原配妻子朱安也结过一回婚,那时候买房了没有?没有,他们的婚房是绍兴老宅,不是专门买的。鲁迅婚后在北京工作,住处是绍兴会馆,可能是借住,也可能是租住,决非购买。直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鲁迅才买下平生第一套房产,而且还是跟兄弟周作人合资买的,目的是让母亲和弟媳都能搬进去,一个大家庭在一块儿生活,而不是当做他和朱安迟到的婚房。

1933年,民国另一个文学家沈从文与他的女学生兼女朋友张兆和在北京结婚,也没有买房,他们是在北京西山旅馆办的婚礼,婚后租了一座小院。关于那座小院,沈从文在给大哥沈云麓写的信里描述过:“大门有一屏风,院子中有一大槐树,一大枣树。院子虽小,因为还系长形,散步尚好。又有一更小院子,可晾衣裳。”家具摆设就更简单了:“堂屋中除吃饭用小花梨木方桌之外,只是四张有八条腿的凳子,一个长条子案桌,一个茶几。卧房中只一床,一红木写字台,一茶几,一朱红书架。”后来沈从文又买了一张小床,放在书房里供客人住。

据已故文坛元老巴金先生回忆说,他去沈从文家里做过客,在那个书房里住了一个多月。我估计,这应该是1934年的事情,那时沈从文和张兆和结婚已经一年,还在租来的院子里居住,而且完全没有买房的打算。

您千万不要以为沈从文买不起房子,他结婚的时候已经是著名作家,而且还在为教育部工作,妻子张兆和则在北大授课,两口子都算得上是高级知识分子兼高级白领,收入虽然比不上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比工薪阶层还是高得多的。早在婚前,沈从文就雇了一个保姆,张兆和又从青岛老家雇了一个厨师,这保姆和厨师专门侍候夫妻两人,论生活水平,绝对超过今天的高级白领——现代白领最多雇一个保姆,谁家能专门养一个厨师呢?

至于鲁迅,成名比沈从文早,收入也比沈从文高,五四运动前,他在教育部的月薪加上他搞翻译的版税,每月平均收入超过300块大洋。

要知道,那时候黄包车夫平均月收入还不到10块大洋,鲁迅雇保姆,管吃管住,每月只需开出两、三块大洋的薪水。当时北京房价非常之低,在各大城市房价排名中差不多居末位(上海名列前茅,其次是广州,天津因为有租界的关系,房价远远超过北京),花几千块大洋就能买一座大四合院(鲁迅和周作人买的那座四合院只花了3500块大洋),换句话说,凭鲁迅的收入,一两年工夫就能在北京买到相当不错的房子。

可他就是不买。为什么不买呢?因为当时社会上根本就没有买房的风气,更没有买婚房的风气。

民国人也攀比,攀比的是谁家的家具豪华,谁家的保姆懂事,谁家买了一辆黄包车并雇了一个专职车夫,而不是谁家买了房子。只要你住的房子足够大,足够漂亮,装修布置足够典雅,你就是上流社会,哪怕那房子只是你租来的,你也可以信心十足地在外面挂一招牌,写上“李公馆”或者“张公馆”。而如果你的房子又小气又俗气,哪怕是你买的房子,哪怕你一下子买了几十套,你也是土鳖一个。这就是民国的风气。

所以千万不要再说购买婚房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如果非要说它是个传统,那也是最近二三十年才出现的(房改之前多数市民租住公房,买房的想法近乎天方夜谭)“后现代”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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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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