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 家庭农场,是要解决职业农民问题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的概念,颇为吸引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现在的农业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实际上它的经营方面分散.兼业化的农民占主体,因为他所经营这块土地不足以保证最基本的经济收入。” “专业农场、家庭农场,更多的是考虑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形成固定的、稳定的一个职业,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事,而这个在国外是都有一些法律法规来保证的。我们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再制定一些管理办法。有的专家叫注册农民。”关锐捷说。 关锐捷指出,这可能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他也有资格的审查。比如像日本,职业农民首先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高中、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第二个是要有经营管理能力,要到农场去实习过、实践过,不能一点经验都没有。第三,要懂科学技术。如果达到这种农场的要求,在日本是要给补贴的。 解读二: 家庭农场,解决谁来种地的核心问题 一项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都不愿意再返乡务农。采取有效措施使部分青年人愿意务农,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队伍确是我国当务之急。让不愿意种地的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愿意种地的家庭农场主,可以应对“谁来种地”这个问题。 随着现在青年劳动力越来越少,老年、妇女、孩子是不能种地的,她们不是种地主力。青少年走了以后谁来种地呢,那就需要由承包大户来种地。 目前中国农村的现状往往是老人、妇女、儿童都留在农村,青少年劳动力都走了,但经营家庭农场肯定是需要青少年劳动力,不可能用一个老人去做壮劳力。那怎么样留住这些人,而且给他们相关技术的培训,这是推广家庭农场亟待解决的问题。 解读三:家庭农场将助推农业经营规模化 “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有效方式,有利于解决目前农业家庭承包经营低、小、散的问题,激发农业生产活力。 据农业部统计,近年来,上海松江、浙江宁波、吉林延边等试点地区已经培育“家庭农场”6670多个。从东部沿海的宁波、慈溪、余姚等地了解到,最近几年,一些种植、养殖大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以便寻求法律保护和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机会,数年磨剑今方成,由此而演变成了我国最早的“家庭农场”。 从“家庭农场”的生产实践看,这种经营形式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家庭经营低、小、散问题,以集约化、商品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据宁波市农业部门统计,宁波种植类的279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均在50亩以上,当地农户的平均经营面积不足3亩,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农户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了“种地有钱赚”。 更为重要的是,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也是对工商资本汹涌“入农”大规模、长时间占用农地的一种矫正。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在带来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的同时,也存在规模过大、非粮化经营等问题。“家庭农场”正在改变农业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导致的农民老龄化、兼业化等问题的同时,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可实现规模经营与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收益最大化,避免了规模小而无效、规模大而不精的双重弊病,有利于助推创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 解读四: 家庭农场应走“中间道路”
生产高附加值农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由于上海城市中已经涌现了一批对高附加值农产品有需求的消费群体,因此能够进行多种经营的家庭农场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家庭农场应该和农业大公司和普通农民区分开,走一条“中间道路”。” 家庭农场走“中间道路”,让有知识、有点子的青年人愿意返乡务农。让不愿意种地的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愿意种地的家庭农场主,生产出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 对于上海郊区正在推广的家庭农场,郑风田认为,虽然政府目前对家庭农场已有一些补贴措施,但是毕竟机械化运营成本比较高,如果生产一般农产品,规模并不算太大的家庭农场很可能竞争不过农业大公司和普通农民,因此家庭农场应该走“中间道路”,也就是紧紧抓住城市中的多种需求,生产出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大公司规模化生产,养猪成本低,家庭农场是不是能生产质量好、有品牌、价格更高的散养猪?”郑风田说,从这一点来看,家庭农场更需要有经营头脑、有点子的高素质农民。 (来源:新闻晨报) 建议提示: 防止“一刀切”,有待完善体制与政策 发展家庭农场要避免急于求成,一刀切 大略测算,让农户平均收入赶上城市水平,我国必须把农户数量减少到3000万户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应在60亩以上,其中种粮户规模应更大一些,而水果、蔬菜生产的经营规模应更小一些。据局部调查显示,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百亩以上时,土地利用率会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会提高25%以上。此外,农户经营规模提高以后,还会提高我国农业的资本装备水平,改善农产品追溯制度实施的条件,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发展家庭农场需要积极态度,同时也要避免急于求成,防止在全国搞“一刀切”。我国现有农户近2亿,最终会稳定在约1亿户。这就是说,通过城镇化,我国还要将约1亿户农村人口转移到各类大小城市。这需要一个过程。相应地,土地流转、集中与家庭农场的发育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些地方城镇化速度快,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其家庭农场的发育速度也会快一些,其他地方则会慢一些。 在条件较好的平原地区,家庭农场的规模也不必要在短期内搞得过大。从技术潜力讲,我国平原地区的家庭农场耕作上万亩大田作物也不是什么难事。但考虑到多种因素,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管理水平、现有技术装备水平与配套服务体系等,我国平原地区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农场一般不宜超过300亩,蔬菜规模不宜超过30亩。如果规模过大,就会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情形。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经管司负责人 发展家庭农场,还需要多方面的体制改革与政策调整 首先,要稳步推进城镇化,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真正安居乐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不住,就不会放弃农村土地。有的农户实际上已经在城市就业,但他们会把农业当作副业,马马虎虎耕作。这当然不利于土地流转,不利于家庭农场发育。为此,要改革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内的各项配套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城市创造更好的条件。 其次,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更好的条件。中央目前推进的土地承包长久不变政策、土地确权政策,都有利于土地流转,有利于家庭农场发育。笔者以为,今后还可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促进土地产权明晰化,逐步让家庭农场更多地耕种自己的土地,舍得给土地投入,提高农场经济效益。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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