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与经销商共同组建销售公司,是厂商联手打造共赢平台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厂家和渠道两个不同利益关系的实体在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方面基本上重叠在一起,理念和向心力聚集在一起,真正体现出厂商高度一体化。 厂商共建销售公司,因为双方思想统一、目标共同、行为一致,所以更加容易实施深度合作,更加容易共同提高管理水平、经营水平、盈利能力等,彻底解决、避免诸如窜货、倒货等市场运作困惑与难题。 组合式销售公司的一种典型是格力模式,即厂家让出股份或者参股共同组建销售公司。 格力电器通过让出公司的部分股权,厂商共建销售公司使核心经销商成为公司的主人,达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厂商共建销售公司的厂商共赢模式,数年来一直是格力渠道营销成功的制胜法宝;这种最为简单、直接、少摩擦的厂商共赢模式也是格力空调数年来一直霸占着龙头老大地位的有力保障。 在中国白酒行业中,西凤酒于2013年度,开始与最大的经销商王延安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谋求解决销售过度依赖包销商这一顽疾。其中,王延安不仅是合资公司第二大股东,作为西凤酒最大的经销商,他旗下的凤翔德翔商贸有限公司还拥有陕西省内主销的“陕西西凤六年、十五年陈酿”品牌,拥有100多家4S店,2012年在公司进货销售7亿多元,占西凤酒销售总额的17.8%。同时,王延安还是合资公司任副董事长。 另一种是泸州老窖柒泉模式:厂家不参与股本投入。 泸州老窖的区域销售人员和当地经销商共同入股,成立片区销售公司,资金全部由经销商出,董事长由经销商选举产生,但总经理由泸州老窖选派。据了解,在2009年4~6月分别注册成立了泸州老窖柒泉营销(华北、华中、西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据称分别为2.7亿、1.4亿和1亿。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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