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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为虚拟偶像而狂的年轻人们,究竟在想什么?

2022-12-2 10:37| 查看: 92349| 评论: 0|原作者: 邵寒冰 何涧石 |来自: 中欧商业评论(ceibs-cbr)

摘要: “8月15日晚上,我45岁的领导用iPad登录爱奇艺,看了一场足球比赛直播,但因为实在困得不行,他选择了睡觉,准备第二天早上看视频博主做的比赛集锦。同样是8月15日的晚上,26岁的我用手机登录哔哩哔哩,打开了虚拟主 ...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有虚拟偶像的直播、视频、音频陪伴就已经足够,其他的开销则主要是在收集手办周边和购买偶像代言的或者联名的商品上。在调查问卷中,也有商业头脑比较灵光的粉丝提出应该把虚拟偶像开发成完整的IP产业链,形成完整的世界观,做到跨平台、跨媒介的多方联动。

04

如果不仅是图一乐,

虚拟中的精神浪漫从何而来?


“自古以来,人类就在精神世界上有对虚拟世界 的依赖,从宗教,文学,音乐,电影,漫画,到动漫,再到现在以虚拟偶像为核心的虚拟世界,这是一个阶段的飞跃,从前人们祈祷,礼拜,希望能尽可能被允许进入那个梦寐以求的虚拟世界,人们观赏,倾听,感受,但说到底仍是一个旁观者的姿态,但现在正逐渐转变为参与者,和小说漫画不同,他们本身构成了这个虚拟世界的一部分,这意味着人们能真正意义上全民参与到人类创造的虚拟世界中。”

——来自虚拟偶像问卷调查中问卷填写者的评论


浪漫与激情之爱都是构筑爱情关系的重要因素。激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但浪漫是建立在精神的沟通之上的,只要双方能不断地释放信号,这种浪漫之爱便可以一直持续。在虚拟世界当中,人们对于爱的表达要比真实社会中更加的宽泛。无论是虚拟世界中相互互动的人,还是粉丝与虚拟偶像之间的互动,这些互动都是无关外表与相貌的、基于灵魂层面的沟通。在这种互动当中,逐渐组建出了一个个线上社会。


“浪漫”,本身就是一个基于承诺的词,而在虚拟的世界当中,不同的人之间的承诺加上联想,便链接起了不同的人,在虚拟偶像和粉丝之中,形成了像是爱情却又不是爱情的懵懂情感。在这个柏拉图式的懵懂感情里,粉丝与虚拟偶像共同构建着一个世界观,这个世界的美好完全是由粉丝与偶像所共创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多余的,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参与感。


正因为彼此间看不到真实的长相,虚拟偶像往往有着美丽的外表,所以在每一个观众的心中,这个世界只有美好的事物,没有任何负面因素。在虚拟的美丽之中,观众的浪漫之爱像树苗一样不断地被浇灌,浇灌到最后,便成了脑补。整个虚拟世界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一方面是粉丝、观众与偶像间的共创,在这种共创的基础上,每个人对世界都有不同的看法,在共创的过程之中,每个人的脑补能力都将会被放大到极致,从而将心目中完美的世界轻松地呈现。


人们对于虚拟主播/偶像的情感是很复杂和多元的。对于笔者来说,虚拟主播为我荒芜枯燥的生活能带来一点色彩,而对于许多粉丝来说,除了是放松消遣之外,虚拟主播提供了一种来自于虚拟世界的陪伴和精神寄托——“我将她们视为一个个与我相同有血有肉的个体,我能通过直播平台与她们相遇,收获相互陪伴的一段时光也让我宽慰。”“我可以将我的情感和情绪匿名的表达,并且也会默认有一个倾听者在听着我的表达”。


甚至,虚拟偶像成为粉丝的一种精神伴侣,是现实生活的内在情绪外化的一个符号。“虚拟与共,共情共鸣”,对于年轻的御宅族来说也许能填补在男女情感上的一些空虚。对于许多重度依赖于网络的年轻人,“即使并非十分关注虚拟偶像,也和在真实社会和偶像的关系一样重大”。


然而并不是所有受访者对虚拟偶像的看法都这么正面,“虚拟偶像只是自嗨罢了,得不到回应的付出没有什么付出的价值”,或者说是“鱼和自行车的关系:一个在水里,一个在地上,不属于一个世界,无法相濡以沫也无法相忘于江湖,毫无道理的并列,象征着一种荒谬而合理的存在。”


“虚拟主播和观众之间构成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且流动的监禁,它基于互联网的虚拟与抽象性之上,这种监禁既能让虚拟主播对他的受众进行导向,又能够让观众因素在传播层面影响虚拟主播,而夹杂在虚拟主播与其中之人之间的感性和观众的下限构成了虚拟主播文化圈中的疯狂。虚拟主播与观众之间不平等的交互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爱欲结构和沉没成本的矛盾,观众对其产生的幻象支撑起所谓跨次元的‘爱’。人的欲望就是他者的欲望,幻象才是欲望的支撑,而客体不是……虚拟主播不过是电子宠物罢了。”


05

无法消失的资本,

把他们变成商品


“因为没法让资本引导消失,那么我们就让虚拟主播的神圣性消失。”

——《中欧商业评论》虚拟偶像社群”虚拟的乌托邦”匿名成员评论


“曾经听一个Vup说她们是商品,而我是消费者,付出的代价是时间还有金钱。“

——来自虚拟偶像问卷调查中问卷填写者的评论


技术的进步、内容的丰富、形式的多样、观感的提升、观众群体的泛化让虚拟主播行业的潜在市场规模和商业前景有了极大的提升。


对于以B站直播为主要活动的虚拟主播,从直播营收和人气数据上看,目前B站整个虚拟偶像区每天的营收都基本上在100万元-600万元之间,周末由于直播活动比较多一般都会在300万元以上,每天付费人数一般在5万-10万人之间,若当周有多个高人气的虚拟偶像办特别直播(比如生日会、纪念回、大V联动、首播、毕业回),营收和付费人数会在整体上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尤其是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而且由于V圈规模的增长,这个数据也正处于增长的趋势之中。而从互动人数上看,每天在虚拟偶像直播中与主播进行互动(包括发弹幕、送礼物等)的人数在10万-50万人之间。算上直播以外的收入,如衍生周边产品、商业代言或联名等,整个V圈当前已经有数十亿的市场规模。


行业发展离不开商业化运作,商业化运作离不开资本支持,所以近年来大量资本涌入V圈,如由B站进行实际运营,与日本的虚拟偶像企划彩虹社合作推出的虚拟主播企划VirtuaReal,由娱乐公司或互联网公司推出的职业虚拟偶像(如字节跳动的A-SOUL、腾讯的星瞳、B站的四禧丸子、乐华娱乐的量子少年和EOE)、游戏公司为推广游戏推出的官方虚拟主播(如米哈游的米游姬,完美世界的dodo、永恒娘、古堡龙姬)。同时,也有许多公司正投入于虚拟偶像直播演出相关的软硬件产品和配套服务方案,产业内许多公司都得到了知名风投和互联网大厂的投资。


而商业化成功离不开粉丝支持,离不开诱导粉丝消费,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偶像的魅力和优质的内容打动粉丝,那么粉丝支持的是偶像个人或团体而不是企划运营方,即使虚拟偶像离不开运营在软硬件上的付出。当偶像在形式上与真人剥离,成为一个单独的IP,而在实际上还是依靠真人时,粉丝、中之人、公司这三方围绕这个IP,立场可能都有差异,各方之间既有依赖也有冲突。

所以当行业规模不断扩张,虚拟偶像的人气接近于甚至超过现实世界中的真人明星,中之人与传统艺人在权益上的错位不可避免,中之人靠自身的努力和艺能,为虚拟偶像企划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目前来看,高人气的虚拟主播确实有机会通过直播打赏获得很高的收入,但企业势的虚拟偶像面对公司还是处于明显弱势的一方,公司、中之人、粉丝三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如何保障中之人和虚拟偶像职业生涯的长期发展,观众和虚拟偶像之间如何有一个健康的关系,如何营造一个健康的饭圈等问题,都还需要行业的规范和监管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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