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雅的使命,就是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产品”,欧莱雅(中国)总裁盖保罗经常会把这样一句“套话”挂在嘴边。 表面是套话,实质是实话。企业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更加返璞归真,回归到最基本的市场准则和方向上来,而企业一步一步发展壮大,则是不断践行这些最朴实的市场准则之后一点点累积的结果。 如果要企业要制定一部属于自己的“基本法”,我想,应该把“消费者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诸如此类的条款写进去,而且应该放在第一条。 丸美中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孙怀庆说,“品牌商的终极价值是满足消费者需求,任何违背这一定律的品牌,一定会被市场抛弃。仅仅为了顾及某方利益而忽略消费者这一最大利益方之本末倒置的做法,何以称为品牌?从研发到制造到渠道各个化妆品产业链,无疑需要品牌商加以团结和整合,但目的是通过合力创造以满足消费者,而不是忽悠消费者。” 事实一再证明,任何一家企业都应为做过对不起消费者的事而付出惨痛代价。出来混,迟早都要还。三鹿还了,双汇还了,达芬奇还在还。 商业行为的原点是消费者。当企业陷入泥潭之时,你需要不失时机地回头看一看,你偏离消费者这一原点有多远。 “所有商业战争,都发生在与消费的最后一米,而这最后一米,需要通解人性”,上海歌诗玛化妆品有限公司创始人田千里在2011(第四届)中国化妆品大会上如是说道。因此,如要在商战中取胜,读懂消费者,尊重消费者,把消费者当作消费者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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