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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跨界的边界

2012-5-18 13:55| 查看: 207732| 评论: 0|原作者: 唐亚男

摘要: 当初,为了响应淘宝“信誉危机”所催生的需求,社交电商应运而生。如今,它能否真的将自己建设成为一个有公信力的盈利组织?

淘宝“坑爹”,“社交电商”来了
Facebook模式引入中国后,成就了开心网、人人网等社交网站;Twitter模式引入中国,成就了新浪微博;从此,“社交媒体”的热浪高涨不下。
作为另一支新军,Pinterest模式进入中国之后,成就了“美丽说”、“蘑菇街”等“社交电商”网站,他们从一开始便以“跨界”的姿态出现——用户在分享出自己产品图片的同时,可以标上图片中产品的价格,以及出售该产品的店铺链接,点击便可进入店铺购买该商品。
“‘社区化’是是形成‘购买’的手段。” 就如蘑菇街CMO李研珠如此解释“社交电商”。
“美丽说”副总裁杜郭伟却更愿意以社交媒体的角度为出发点,来看待“社交电商”:“传统的时尚杂志,用户看完后不知道里面好看的衣服去哪里购买,但‘美丽’说解决了这个问题。”
那么,“社交电商”的产生,究竟是社交网站发展出的必然成果,还是源于电商网站推广需求,又或者是这二者在发展过程中偶然的一次交叉?
国内“社交电商”的诞生,与另外一个电商平台——“淘宝”不无关系。
一批从“草根”发展而成的“淘宝大店”,聚集在这个“卖家集中营”的平台上,迫于竞争,有些卖家想尽一切办法钻“淘宝”规则缝隙,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淘宝“信誉危机”:图片广告缺乏真实性,甚至“信誉等级”也能买到。“淘宝”的监管已经明显力不从心。在“信誉危机”的环境下,买家希望能得到更真实的信息和更中肯的推荐。
同时,淘宝平台上的推广手段很难差异化。众多大卖家一旦发现某个手法有效,很快就会变成集体非理智行为,有限的资源在有限的空间内催化,最终会迅速点爆价格。动辄上百万元的广告位,甚至“秒杀”才能拿到,而效果并不让人满意。淘宝也被一些卖家称为“巨坑爹”的地方。
依托于“淘宝”、卖家或其他电商的这种推广需求和销售需求,以及消费者需求,便催生了“社交电商”。
买家,还是卖家?
“社交电商”刚诞生两年,就有了很漂亮的数据。数据显示:“美丽说”和“蘑菇街”4月的每日独立访问者分别为320万人和220万人,给淘宝带来的月交易额分别为7亿元和1.5亿元。
“社交电商”被人看好的一个理由是,它可能比社交网站更有盈利前景,又比电商更有互动空间和客户黏度。
它以图片为内容主导,图片比文字有更直观的表现力;以“瀑布流”的图片陈列方式,更具有视觉冲击力;而在浏览过程中,看见喜欢的产品图片,可以直接点击图片上的“喜欢”按钮,这个操作可以为产品加分,并将其收藏或分享;从看到产品,到进入店铺购买,操作十分便捷。当然,交易完成之后,该平台即可从店铺处获得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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