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存在就要有四个“参与者”,即企业本身实体、经销商、业务员、客户。四者最后指向的是终端客户,四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到终端客户的反馈。
以“经销商”为例。
一、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经销商之所以成为经销商,显而易见,是与企业签订了“协议”而取得了产品的经营权。两者之间可以说是“雇佣”关系,而其中企业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在低位上处于优势,属于“强势”群体。因此经销商会按照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
二、业务员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业务员与经销商同时服务于终端客户,由于其服务理念与价值观的不同,导入了其与业务员之间的“摩擦”。因为经销商往往负责本地区产品的运送,这就又增加了其与终端客户的关系。例如,送货的及时性,对客户价值理解的程度。业务员是企业最前沿的“战斗”人员,完成各项指标的同时,担负着维护企业和终端客户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所以增加了业务员维护客户(企业——客户,经销商——客户)的成本。
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中,第一很好解决,因为“雇佣”就确立了两者的地位。而第二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很难做的完美。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经销商的时候,要严格确立其标准,例如,现在企业的招聘信息上大多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有N年相应工作经验,激情等各个符合企业的门槛。对经销商也可以仿效这个方式,这中方式的好处在于。其一,能找到更高素质的合作伙伴;其二,能找到与员工层次相当的,有共同价值取向的,能够按照企业的愿景蓝图发展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