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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吉林大学商学院MBA新生开学典礼后,学校对我们进行了一次拓展训练,其中一个项目是:将训练的学员,分成四个小组(每组18人),之后将4副扑克牌互相打乱以后,分给每个小组1副,每个人3张扑克牌。考核的依据是,各小组将一幅混乱的扑克牌以最快的速度重新组合成一幅完整的扑克牌,并且每个人手里的牌仍然必须是3张,而且这三种要有合理的顺序,如红桃3、4、5,或草花6、7、8,并按照每个小组用时最短依次给予40分,30分,20分,10分的得分奖励,如果30分钟内没有任何一个小组实现组合一幅完整的扑克牌,各个小组均不得分!
因为这个项目不是培训的第一个项目,也就是说,在这个项目之前,各个小组都是有一定得分积分和排名的,因为这个项目是以将扑克牌组合成的先后顺序,而分别得分。且大家都非常清楚,如果要组成一幅完整的扑克牌,一个是将自己需要的牌换回来,一个是将自己不需要的牌换出去;而且又十分可能的存在,你需要的牌恰恰是别人不需要的,而你不需要的牌恰恰是别人需要;同时,大家也十分清楚,要想能顺利得分必须得合作!但是,也产生了普遍的顾虑:如果合作了把不需要的牌给了出去,而没有换到自己需要的牌,是不是会让其他团队优先组成完整的扑克牌,使自己的团队得分落后!正是因为这个顾虑蔓延在所有团队中,尤其是有先前得分优势的团队中,结果是4个小组全军覆没!均得0分!但是这种格局处于第一位的是最乐见的,处于最后一位的是失去一次赶上来的机会!后来,教官在总结的时候,说到,合作这个概念大家是都认同的,也知道要得分必须合作,但是大家又都没有去合作或者去统一一下合作意见,形成一个规则,导致整体效率低下,同时,他也举了一个例子,在前几天他们培训了一批大一的学员,他们合作并且约定同时向教官报告完成组合,使每个小组都能得到40分,虽然后来他们有一个小组破坏了约定的规则,提前报告了,虽然得了40分,但是后来的其他游戏中没有人在相信他们,那个小组慢慢孤立起来!
我想讨论的不是合作与不合作,或者合作之间要信守诚信的问题,而是,如果我们的考核标准不单一的是按照个小组实际完成所用时间的先后顺序得分,而是将各个小组所剩的无用牌也计入得分考核标准会如何?再或说,只用,有用牌的数量和无用牌的数量进行考核,是不是更能实际性的刺激各组用更短的时间去完成,更能实现整体的合作意愿?是不是更有利于将自己不需要的送给别人,让别人利用;而将别人不需要的,换回来自己更换的利用!
考核指标不当,或许是对生产效率的无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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