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偶然事件与管理风险 尽管发生具有偶然性,但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件不是偶然的责任事故或个案性事件。它以血的惨案方式展示“管理风险”——这一企业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的存在。这种风险,会使企业在某个领域甚至全局性的发展受到巨大挫折甚至致命性影响,国内外业界的此种案例比比皆是。从企业发展看,风险可能存在于财务、业务、管理和战略等每一发展层次及其过程,而管理领域是高风险区。 其实在我们身边,类似胶济铁路火车相撞的管理风险性事件频频发生:企业出售低质量或有缺陷的产品或者服务,不当或错误地处理产品问题或服务质量问题,保险销售人员在推销时给客户带来侵扰,员工的性骚扰,管理者的种族偏见以及性别歧视等,这些问题都曾给某些企业带来巨大的管理风险。 与以往相比,当代企业处于一个高风险时代。首先,从管理风险的发生环境和过程来看,当代企业发展面临的环境愈来愈纷乱,管理对运行速度和运行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管理涉及的技术以及人机互动过程越来越复杂。与此相伴的是,管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加了,风险发生后的危害性也加大了。其次,虽然说21世纪的企业正面临着一个机遇与风险并富的时代,但很多企业决策者只看到了机遇一面,而忽视了新机遇后面所潜藏的风险以及对维持发展本身所需要的风险规避问题。企业在追求战略性机遇的时候,忽视了现有业务的风险管理,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就被放大了。此外,还要特别指出,对于中国企业,由于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并不高,对于风险的识别、控制和预测能力较弱,企业遭遇风险的概率更大。 管理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李嘉诚“90%时间先想失败”的这句名言,就是告诫企业管理者要时时刻刻关注和提防风险。 管理必有风险,风险在于“人祸” 从单一事件来看,风险以及风险的后果往往是偶然和不确定的,观察、记录何时何地发生何种风险似乎只会得出杂乱无章的结果,譬如印度博帕尔农药厂的化学毒气渗漏事件、苏联切尔诺贝核电站爆炸事件、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爆炸等都呈现偶然性发生的特点。虽然单个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但是,从总体角度看,大量风险的发生则具有必然性,并有迹可寻。墨菲定律和海恩法则实际上就是对偶然性管理祸患事件发生具有必然性和相关性本质的总结。 墨菲定律是英国机械工程师墨菲在1949年提出的。他认为:“有可能造成差错,必将造成。”墨菲于1949年参加美国空军的一项实验,其中一个项目是将16个火箭加速度计悬空装在受试者上方,当时受试者被告知有正确和错误的两种方法将加速度计固定在支架上,但结果是仍有人将16个加速度计全部装在错误的位置。墨菲定律说明了偶然性错误这一管理风险现象的存在。对于某个管理环节或工作活动,如果客观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做法,或者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小,当重复去做这件事时,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可能性多么小,潜在的事故隐患迟早会演变成现实的事故。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因此,事故之前总有苗头或征兆。海恩法则强调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风险发生存在1∶29∶300∶1000的规律。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偶然性事件的发生可以识别和预测,控制苗头可以消除事件的发生及其风险。 但人们在解读墨菲定律和海恩法则时,看到了管理风险的必然性而忽视了其相关性。人们关注到在管理活动中,存在各种风险隐患和差错性因素。这些因素一旦导致事故,必将导致灾难。但是忽略了风险发生存在各种可识别的关联性原因,尤其忽略了隐患和差错的发生与人有关的这一本质特征。从经验数据看,无论是空难、矿难、火灾还是质量事故,剔除少数天灾的因素外,大多数事故的发生可以归结为“人祸”。中国民航总局编发过《人为因素》一书,该书总结发现,在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征候案例中,人为因素约占80%以上。 墨菲定律和海恩法揭示了管理风险的必然性和相关性本质。在这里,我们可进一步阐释其含义:1.风险存在于一切管理活动中。企业在财务、业务、管理和战略等不同层面及其相应的过程中均存在风险。2.风险总会发生。如果存在隐患因素,在发现后不可将其看做是偶然现象,对它的发生不可存在侥幸心理。3.与人有关的因素是管理风险发生的重要原因,对与人有关因素的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任务。理解墨菲定律和海恩法则的含义,可以更好地思考控制管理风险的原则和方法。 如何消除“人祸”:“管事”重于“管人” 墨菲定律和海恩法则反映了管理风险发生的重要根源在于“人祸”,但消除“人祸”发生的隐患或差错的合理途径,是“管事”要重于“管人”。在这一点上,中国企业一直陷入错觉和谬误中。习惯上,很多企业对待管理风险,以“管人”代替“管事”,以“处理”代替“管理”,其结果是中国企业有很强的风险意识,但却不善于管理风险。要改变这一状况,有效识别、预测和控制管理风险,必须推崇科学管理,从“管人”转向“管事”。 1.从“主观定性”出发处理事故到从企业战略出发管理风险。习惯上,我们以事故处理代替风险管理。对于事故处理,又往往以“人员处理”为中心,且依靠主观定性方式来进行,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更是如此。如何处理和给予什么处理往往取决于管理层当时对事件的定性,这一方式体现了“人治”特点。转向管“事”后,企业应从战略发展上建立风险的管理原则、管理标准和管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管理决策和实施。这样,避免只顾“处理”,不顾“管理”,处理时因人论事,执行时人走事变的状况,实现和保持风险管理的客观性、一致性和持续性。 2.从对人的直觉判断到对系统的客观诊断探查原因。对于事故原因的分析,习惯性的方式也是围绕着“当事人”而不是“整体系统”来进行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真实和具体原因被忽视。在“管人”的角度下,“当事人”被假定为这一隐患的主体,不论什么行业和单位发生风险事件,(人的)认识不到位、(作为人的)领导不到位、(人的)责任不到位、(人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人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问题原因分析,而系统性分析和系统性的缺陷探测被忽视了。实际上,如果系统不改变或完善,换上谁,都有可能成为事故的当事人,而且日后可能还会发生。只有从系统上进行诊断,才可正确辨别现象发生的确切原因。 3.从大检查、大动员等临时治理方式转变为内部控制和独立评价的长期监督方式。传统上,大检查、大动员方式,成为我们治理事故的重要手段,它注重临时性的现场效果而不是关注持久性的系统改进。临时性的“人治”方式当然也没错,但有效的风险管理更主要需要建立内部控制和独立评价制度,对日常的经营活动和运作过程进行持续评价,并开展控制和监督,这样才能有效降低和防止管理风险的发生。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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