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者的先破后立 成为“坏孩子”的阻力 没有颠覆,就没有中国成就;没有颠覆,就没有中国企业成就。 我不知道该颠覆什么,但总得颠覆点什么。 什么时候世界以中国营销伦理为标杆,就说明中国企业强大了。 中国企业面临着双重颠覆的重任,一是要颠覆跨国公司的营销伦理,二是要颠覆制约中国企业发展和创新的传统伦理。 中国企业对跨国公司营销伦理的颠覆,如果附加民族主义的色彩,则容易赢得喝彩。如果缺乏民族主义色彩,则容易受到批评。 这是很可悲的事情。中国企业或个人对传统伦理的突破或颠覆,经常受到卫道式的声讨。 历史一再证明,颠覆者经常书写历史,而卫道士充其量在给别人书写历史时留下注释。 只要没有挑战法律这条底线,对于颠覆伦理的行为,我们多少要给点宽容。 木子美、芙蓉姐姐、凤姐等,她们刚出道时,受到多少声讨?但是,社会很快就宽容起来。当社会对这些现象宽容时,说明新的伦理开始形成。 事实上,在网络出现以前,对传统伦理的冲撞的影响只在小范围内,影响力有限。而网络使每个人都获得表演的舞台,那些冲撞伦理的行为得到更多的展现。每次冲撞伦理的异类行动,都会遭遇双重力量,有人激烈反对,有人坚定支持。 我发现,随着冲撞传统伦理行为的增多,中国人变得越来越宽容。 风险 颠覆伦理与违法是两码事,基于情理法的思维,中国人有习惯把法律问题拿来当做伦理问题讨论。 假冒伪劣、欺诈、虚假广告、强迫购买、承诺不兑现,这些不是伦理问题,是法律问题,是不容冲撞的法律底线。 暴利、价格水分太大,这些既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伦理问题,但是却经常被当做伦理问题。 如果说暴利,为什么不批评西方奢侈品那么高的利润,反而给奢侈品一个非常合乎伦理的名词“附加值”、“品牌溢价”。 所以说,当你想颠覆伦理时,一定要做合理预测,你是否能够成功地颠覆,社会是否接受你成功的颠覆。对伦理的颠覆,一定有部分人不接受,甚至对你的行为进行“间接惩罚”。 木子美、芙蓉姐姐、凤姐等以个人挑战世俗伦理,个人难说有什么损失。但如果企业以这种方式挑战世俗伦理,则风险非常大。 在中国,企业对世俗伦理的挑战可能导致行政部门的干预,而个人对世俗伦理的挑战则基本没有此项风险。 颠覆伦理需要“包装” 我主张企业要敢于挑战专业伦理,要学会对颠覆伦理的行为进行“包装”。 在企业初创时期,不颠覆伦理则难以突出重围时,可能不得不做个颠覆伦理“坏孩子”。 当企业形成一定规模后,要学会用伦理保护自己,尽量做个“乖孩子”。 史玉柱就是营销伦理中认为比较有争议性的人物,无论是脑白金、黄金搭档还是《征途》,这些产品被认为是“一堆维生素”或是“虚拟世界中抽大烟”,但毋庸置疑的是,史玉柱都聪明地抓住了一部分人内心深处的那根弦,而且史玉柱的聪明之处在于,他既冲撞了传统伦理,同时,你又很难挑出他的毛病。 其实,多数消费者并不反感史玉柱,反感他的是部分专业人士。他冲撞了很多专业伦理,但并没有明确冲撞世俗伦理。 史玉柱的聪明之处还在于,他对专业伦理的冲撞经常以“创新”的面目出现。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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