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住房。本来是安身之所,本来应该有多种解决渠道,十几年营销的结果是,给它赋予了太多“附加价值”,让它成了中国人最闹心的社会问题,以至于顾客对它追求的结果是成为它的奴隶。 第二,传播是营销的重要载体,但传播是商品和商品信息分离的结果,是商品信息化的结果。这种信息不对称——商品信息与商品本身的不对称,市场营销者对信息了解程度与顾客对信息了解程度的不对称——使得市场营销者拥有不诚信的可能。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比如竞争环境允许,政府监管缺失,这种可能会轻易演变成现实。 最典型的产业可能就是保健品。这个行业信誉较差,但它也是卷走消费者钱财较多的行业。由于强大的宣传、传播,人们有时在明知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是束手就擒。 再比如在方便面行业流行的各种骨汤面,且不说企业是否真正用大骨熬汤,事实上,真的骨汤是否就更加美味、更加营养?企业证明了吗?但消费者还是接受了。 第三,人们津津乐道的品牌,尤其是那些典型的营销品,比如可口可乐、耐克,与其说是强大的品牌力,不如说是强大的广告投放。把一罐饮料上升到什么美国文化,与各种八不沾边的个性结合起来,靠的并不是什么强大的产品力,它们不过就是用强大的广告投放,占有了消费者的心智,并且是从孩子做起。一瓶茅台就真的值那个价钱?因为是“国酒”,人们趋之若鹜。 中央电视台通过“标王”,打造了多少知名商标?这些自以为是品牌的知名商标浪费了多少资源?又有几个企业最终修成了正果? 知名品牌的本质并不是卓越或者优秀,而是话语权——对消费者的话语权,对产品的定价权。 第四,营销既是基于顾客,也是基于竞争。 当营销以顾客为中心展开时,一切都是建设性,无论是顾客、竞争对手或者是行业,都会为之受益;但当营销以竞争为中心展开时,顾客、竞争对手和行业则既可能受益,也可能受害。这时的营销,也具有二重性。 第五,市场营销既有营利组织的营销,也有非营利组织的营销。 如果非营利组织以赢利为目标运用营销的话,营销就会不可逆转地变成魔鬼。 医疗、医药,这种救死扶伤、人命关天的“特殊商品”,在营销的名义下,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可以与之“媲美”的是教育,以至于中小学的择校、大学的文凭也都成了“营销品”。 营销所以始于善,终于恶,所以在为社会创造巨额财富的同时,又“劣迹斑斑”,其实与营销本身关系并不大。营销所能够做的坏事,其实很有限。 伦理问题主要是出在经营上,营销存在的问题仅仅是枝节。相反,专业营销恰恰是修正经营伦理的最重要因素。在强势的营销下,经营只会出现技术性问题;而在强势的经营下,营销最终会演变为纯粹的销售——销售失去道德基础的产品和服务。三聚氰胺如此,次贷危机也是如此。 恶之本源在于资本的本质属性,在于资本的经营。 经营是道,营销是术。经营摆正了,营销能出什么问题? 更多资讯请关注销售与市场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审核:徐昊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销售与市场官方网站
( 豫ICP备19000188号-5 )
GMT+8, 2026-4-22 13:59 , Processed in 0.037336 second(s), 2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