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尚往来中的对等原则 在中国社会,请客送礼可以说是最为普遍和重要的人际互动形式之一。在一次宴请中,客人向主人馈赠礼金或礼品,以此来表达庆贺之情; 而在日后由“客人”主办的宴请仪式中,当时的“主人”则也有义务回礼。像这样的礼金(礼品)馈赠,俗称“随礼”或“封红包” 。 “随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的地域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它维系、巩固甚至创造了彼此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起到了交流信息、联络感情、丰富生活、满足交往与尊重需要的功能。 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看,首先, “红包”给予者不外是当事人的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也可以说就是自己的交往圈或社会网络。其次, “随礼”往往与宴请活动联系在一起,这样,在仪式性的礼金馈赠中,就不仅存在着物质上的,而且存在情感和信息上的交流,从而对于社会网络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此外,从制度主义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说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是一种不依赖于人们主观意志的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也就是说,并没有谁一定要人去“随礼” ,但人们所处的文化环境熏陶出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社会也有一种无形的压力使你不得不按照社会所认可的方式行事,即人们觉得“随礼”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然而更有意思的是,人们常常根据上次自己接受的“红包”多少来决定本次“随礼”的额度。例如,甲曾经接受过乙的 100 元“红包” ,那么在乙向甲发出宴请的邀请时,甲一定会回封一个不少于 100 元的“红包”给乙。如何解释这一给予与回赠的现象呢?人类学家列维 -斯特劳斯在 1950 年提出了交换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这一观点以及交换中的互惠原则,即任何交换都必须是得到的与提供的相等,这种对等可以是两个人之间的直接行为,也可以是通过许多人产生的间接行为,只有对等,交换才能继续存在下去。 礼尚往来连接正常人际关系 从主位的观点(即当事人的观点)看,人们认同这样的事实,即一旦某个家庭发生比较重大的事件(如家庭成员的婚礼、葬礼、晋升等) ,这个家庭就会以此来发出邀请。对象可以是亲戚、朋友、邻里等其成员所在的社会交往圈或者说是社会网络。接受邀请的人就有义务和责任对宴请发出者作出响应 :出席宴请,当然还要表示一下“心意” (封一个“红包” ) 。他这样做既表明了自己与对方的关系是良好的,同时也维持了自己正常的社会关系。相反,他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受到包括宴请发出者在内的社会关系的巨大压力,人们会认为他没有“义气” ,没有“人情味” ,甚至被这一“圈子”所排斥,从而失去他自己的社会网络,最终被所属群体抛弃。 其次,双方也认同参与这一行为所需要的物质与货币数量。第一,交换所需货币的收支是大致平衡的, 这有助于维持这一习俗的稳定存在。 “随礼”只是一种习俗,用来满足人们一种物质和心理需要,同时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意蕴。第二,某人某一次提供的“礼金”多少,通常参照对方曾经给予自己的数量作为标准,同时考虑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对方的亲疏关系而最终确定的。不会太多(因为一般人的经济条件有限) ,也不会太少(自己也需要“面子” ) ,更不会没有(大家都需要维系这一社会关系) 。因此,不能小看这一提供货币的行为,它维系着双方的正常关系,也可以说是衡量双方关系正常与否的标准。 从客位的角度(从局外人角度)上看,在行为层面上,送礼受礼的义务支配了个人的选择及其对礼金交换特定情景的态度。我们可以看出,礼金交换构成了一个道义经济的体系,在那里,道德原则常常超过了经济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客人和主人都身不由己地卷入到“红包”交换当中。习俗在渗入一个人的社会生活之后,就一定会向他施加其独立的影响力。在功能的层面上, “红包(礼品) ”的交换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培养、维持和扩展其关系网的基本方式。在交往中, 个体之间从陌生到熟悉,从而培养了信任的框架;通过不断地交往,最终建立了自己的网络。而这一网络一旦形成,就可以不断地以滚雪球的方式扩展,这样处于网络中心的主体将会得益于它的作用。 “礼尚往来”交往原则的积极意义是防止“老死不相往来” 的现象。人有群体依赖同舟共济的天性要求, “老死不相往来”是一种违背人性的冷漠、自私、与世隔绝的表现, “礼尚往来”是社会生活传承延续而来的人性要求 , 并在逐步实施中得到大家的保护和肯定。“礼尚往来”是一种防范“施而不报”行为的对等原则。“礼尚往来”维系了人际关系的平衡 , 杜绝了人们心理和行为的不平衡现象。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即使有 “施而不望报”的理想化口号 , 还是不如“礼尚往来”更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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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艳丽
责任校对: 肖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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