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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之殇与网络法规之弊

2010-12-2 15:19| 查看: 308881| 评论: 0|原作者: 陈 墨 赵思宇

摘要: 如果今天需要得到法律保护的不是伊利,而是一家中小企业,甚至个人,相关部门是否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内立案破案,给施暴者惩罚,还受害者清白?

案例二:2009年5月7日晚,杭州闹市区发生飙车撞人案,当地多数报纸第二天未做报道。但当晚杭州著名论坛“19楼”发帖《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回帖达到1.4万条,网民对蔑视生命的“富二代”给予了强烈的谴责,激起众怒,飙车案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同样的案件还有2010年10月16日22点左右,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内的“我爸是李刚”醉驾撞人案件。
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0年《社会蓝皮书》报告显示:互联网已成为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特别是在传统媒体因为种种顾虑而缺席或反应迟钝的情况下,互联网孤军深入,成为网民自发爆料和集结舆论的平台。网络上的举报,由传统媒体接手深入采访和评论,提升了可信度,更能引起政府重视;而传统媒体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报道,经互联网的放大,迅速凝聚民意,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新老媒体相互借力,推动了社会问题的解决。
曾经,网络诽谤案在多个地区发生,但大多以撤诉或办案机关道歉而不了了之。河南青年王帅诽谤案,发帖遭跨省追捕后,公安机关不仅向王帅赔礼道歉,而且追究了办案人员责任。山东青年段磊诽谤案,段磊起初不仅被公安刑拘,而且还遭逮捕审判,后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案,公检法主要负责人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与鼓励网络举报和网民监督截然相反,当前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往往把不中听的批评视为诽谤和诬陷,不仅删帖、封堵IP地址,甚至动用警力抓捕发帖人,这种做法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更容易激起不法分子利用网民的愤怒情绪从中煽风点火制造事端,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2010年11月3日,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五次会议,主题为:维护网络文明,规范网络公关。同时呼吁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网络公关行为的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可见我国的互联网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者分别来自陈墨互动传播机构/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 旭 yuning1121@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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