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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竞争性品牌战略联盟的营销之道

2011-7-1 10:41| 查看: 364655| 评论: 1|原作者: 黄文彦 温世松

摘要: 传统意义上,战略联盟是竞争性合作组织,但近年来,非竞争性联盟开始出现,它们并不处于同一产业,也不存在传统供应链上的上下游关系,合作是基于资源的互补利用,因而远离了竞争,这种联盟形式是如何进行营销创新的 ...

战略联盟的(Strategic Alliance)概念最早由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J. 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内格尔(R. Nagel)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随即在理论界和商业界得到普遍赞同。
战略联盟的定义目前还有很大的分歧。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战略联盟是由实力强大的、平时是竞争对手的公司组成的企业或伙伴关系,是竞争性联盟。该观点强调战略联盟是规模实力相当的竞争公司之间的合作。另一种观点,如迈克尔·波特认为,联盟是超越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并非直接合并的长期协议。
战略联盟按合作企业潜在的冲突可以划分为竞争性联盟和非竞争性联盟。竞争性联盟是指企业在市场上可能成为竞争对手,如相似企业的联盟都是竞争性联盟。非竞争性联盟是指差别较大的企业组成的联盟。非竞争性战略联盟内的伙伴企业往往并不处于同一产业,也不存在传统供应链上的上下游关系,因此远离了竞争,双方的合作是基于资源的互补利用,通过核心资源的嵌入式共享实现两者的深度融合,从而使联盟各方取得共赢。
传统战略联盟最根本的特点就在于它是竞争性合作组织,而合作与竞争的潜在冲突也就成为战略联盟的核心障碍问题。但在近年来的企业发展实践中,既共享资源又避免竞争的非竞争性联盟(Non- competitive Strategic Alliance)已经开始出现,并得到了创新性的发展与应用。形成了非竞争性联盟的创新形式——非竞争性品牌战略联盟。于2009年4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宣布成立的中国泛家居行业战略联盟——冠军联盟就是一个典型的创新案例。

非竞争性品牌战略联盟的创新性

1.打造全新的联盟品牌。传统的战略联盟企业是在保持自身企业品牌独立的基础上进行合作,而无法打造一个联盟的品牌。如,沃尔玛的供销联盟、IBM与供应商的联盟、微软与英特尔的联盟;或如奥运期间联想与可口可乐、伊利与联想的联盟合作。这些合作联盟要么是存在上下游的供应关系,要么是利用一个市场机遇传达共同的诉求,但都不会单独为联盟创立一个全新的联盟品牌。
非竞争性品牌战略联盟,伙伴企业往往并不处于同一产业和平等的地位,它们为共同经营的战略联盟打造一个联盟品牌,通过联盟品牌迅速提升成员品牌在整个大行业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这样,联盟成员在品牌和市场资源利用上也创新性地开发和利用了合作伙伴的品牌资源。尽管来自不同的行业,但联盟成员可以提炼合作伙伴品牌中的核心元素,同时结合自身品牌的特点和优势,以创新的方式进行契合,在市场推广上形成合力,带来单独依靠各自的品牌所不能达到的市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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